交 费 通 知
尊敬的住户:
供暖工作即将开始,为保障供暖期间工作正常运行,确保住户按期取暖,现将供暖收费事宜通知如下:
交费时间:2010年10月31日前
交费地点:请持《供暖交费信息卡》的住户于10月14日—10月31日到大洼县区各邮政储蓄网点交纳供暖费。
去年冬季未取暖用户和今年新并网用户于10月9日—10月31日需携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大洼县站前街商业银行营业部(彩云批发部南)交纳供暖费。
无房产证的用户请到大洼县春江街南圣宏热力有限公司503室办理登记并交费。
收费标准:住宅:按 25元/㎡收取
商网:按 32元/㎡收取
商住:居住按25元/㎡收取、经营按32元/㎡收取。
温馨提示:采暖用户在11月1日前一次性交纳供热费。逾期不交费用户依《盘锦市城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》每天加收5‰的滞纳金。
望广大住户周知!
热线电话:6921818 6921919
盘锦圣宏热力有限公司
二0一0年十月五日